导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支付宝均表示将加强对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一经发现将予以注销。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
作者:卞万里
编辑丨李一林、张楠
新一轮监管风暴即将来临。
6月21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称,近期已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其他银行和支付机构关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的问题。
采访一出,六家机构相继发布公告,表示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机构服务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生意活动。同时,该机构将继续加强调查和监测。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021年以来,比特币的价格依旧是暴涨暴跌的一贯作风。今年以来,它曾两次飙升至60,000美元,然后在几次波动后跌至30,000美元上述文章内容。多个虚拟货币也涨跌互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似乎出现反弹迹象。央行相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和炒作活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资产转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人民。
盘面上,比特币一度跌破32000美元/张16年比特币,日内跌幅约10%。24小时内,超过16万人平仓63亿。
炒作虚拟货币交易
央行约谈工行、农行、支付宝等。
据了解,人民银行再次强调,各银行和支付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开户、注册、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时,央行要求各机构全面查明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的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环节;分析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的资金交易特点,加大技术投入,改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能有效提高监控识别能力;要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相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与会机构均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或参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经营活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资金支付链接。受访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和支付机构。
银行机构已回应
五行和支付宝在公告中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服务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同时,五家银行和支付宝均表示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活动的监控,部分机构也提出了具体的监控方式。
具体来说:
中国工商银行
其中,工商银行表示,根据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的指导要求,我行重申,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 “虚拟货币”交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近期约谈指导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交易。
美国广播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宣布,将继续对虚拟货币交易进行打击和治理。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禁止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客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我们的银行账户、产品、服务等用于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建设银行
建行表示,建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坚决不提供开户、注册、交易、清算、以及虚拟货币的结算。以及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充值虚拟货币交易资金、提取现金、买卖相关交易充值码等,不得通过开立账户转移虚拟货币。在我行交易相关资金。
邮政储蓄银行
邮储银行在公告中还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的账户、产品、服务和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公告称,将坚决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在我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虚拟货币交易资金充值、提现、买卖相关交易充值码等,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支付宝
支付宝表示,不会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商业活动,也不会提供任何辅助技术服务和能力。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配合相关业务活动打击虚拟货币,防范交易投机风险。
不是真实货币,虚拟货币没有真实的价值支持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它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该也不能在市场上用作货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三协《公告》)指出虚拟货币没有真正的 价值 支持。价格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从前期表现可以看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格波动,一夜之间有数万人平仓。
今年3月中旬,比特币首次突破6万美元,随后回落至5万美元左右。4月中旬再次触及6万美元的高位,5月中下旬大幅回落至7万美元。关于。最激动人心的是 5 月 18 日和 19 日。在 比特币 冲刺到 40,000 美元大关后,一路下跌,24 小时内跌幅达 30%。
与此同时,美国最大的数字加密货币交易所遭遇每日停运,另一家交易平台“币安”()19日上午宣布暂停部分加密货币提现。受此影响,很多用户错失了交易机会。虽然后期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价格出现反弹,但在此期间仍有超过50万人平仓。
此次,五家银行和支付宝也发布了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支付宝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与金融产品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没有实际的 价值 支持,也没有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价格很容易被人操纵,价格暴涨暴跌,严重侵害消费。人民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同时提醒商户和用户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对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表示,公众应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行为,可向银行举报。中国建设银行提醒,“请客户提高风险意识,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使用虚拟货币相关资金交易,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谨防自身财产权益受损” 。”
监管冲击仍在继续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此前已经发布了多项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文件。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布,并且没有法律赔偿。强制性和其他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
事实上,早在2017年16年比特币,监管部门就明确禁止境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当年9月,中央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暂停ICO(首次代币发行)。发行),并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的兑换业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称,不法分子还经常利用交易平台获取所谓“虚拟货币”从事相关活动。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近期大量交易平台因支持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而被监管部门暂停。各种所谓的“货币”交易平台在我国没有合法设立的依据。
今年5月18日,三协会的《公告》明确要求相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除禁止支付结算、虚拟货币兑换、存储外,禁止发行相关产品、提供经营场所、转移市场。可以说是虚拟货币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全链条切割”的可能性。
三协会《公告》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有偿导流等服务。为调查和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大协会表示,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谨防个人财产权益受损。应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买卖关联交易充值码、划转关联交易资金等,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本期编辑 南瓜实习生 杨思雅